网站首页|频道首页|在线访谈|新闻发布|节庆活动|政视联播|浙江风采
浙江“三农”发展60年成就新闻发布会
时间:2009年11月16日10时00分
发言人: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
简介: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16日上午,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将介绍浙江“三农”发展60年成就,道出浙江“三农”之变化。敬请收看!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省农村改革和发展,既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曲折探索,也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30年来,60年来,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浙江人民坚持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浙江农村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破除旧的的思想观念和观念、体制机制机制的束缚,率先推进农村领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探索改革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三农”发展之路,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浙江农村的改革发展,不仅实现了全省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持续增收和农村的全面繁荣,而且促进了全省城乡配套改革,带动了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浙江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了大跨越
  60年来,浙江我省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跨越。
  (一)1、农业发展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的跨越。
  60年来,浙江省农业生产实现了从靠天吃饭、靠人畜劳动力为主向水利化、机械化、设施化的的跨越,农业经营实现了从集体经营向家庭承包经营进而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转变,农业发展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跨越。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全省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粮食总产从1949年的430万吨提高到2008年的776万吨,亩产由1949年的98公斤提高到2008年的407公斤。2008年肉类、奶类、茶叶、水果产量分别是1978年的4.0倍、6.0倍、2.7倍、51.2倍。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从1949年的14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1780亿元,增长了127倍,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由190元提高到了26713元。
  2、农业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林牧渔比重从1949年的81:5:11:2调整为2008年的46:6:24:23。粮经比从1952年的3:1调整到2008年的1:3。富有资源特色和比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初步形成,茶叶产值、水果产值、花卉苗木面积、蚕茧出口额居全国第1位。蔬菜、畜牧、茶叶、果品、蚕桑、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村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77%以上。。
  3、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新建了一大批水库、堤坝、海塘等水利工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综合效益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到2008年底,全省机电排灌面积157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机电排灌面积分别是1949年的10.5倍和62.8倍。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1949年以前,浙江我省农业生产以人畜力农具为主。1979年,全省耕作、运输、脱粒的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为418万千瓦;2008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331万千瓦。进入新世纪以来,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一大批水库、堤塘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标准农田1500万亩,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30.5万亩。
  4、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11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30.9%,流出土地农户315万户,占家庭承包总户数的33.8%。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4万3988家,入社农户66.3万户,带动农户380.4万户,占全省农户的39.8%。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883家,各类种养大户21.7万户。有1200多家企业、40多万农民在省外建立农产品基地2400多万亩;全我省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在境外承包耕地35.3万亩,取得森林采伐权337.5万亩,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
  5、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发展。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已有各类农技推广机构3600多个、农技推广人员2.5万余人,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6%,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水稻、生猪、家禽优质良种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已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598个,农产品购销专业户8.3万户,从事农产品购销人员达到18.8万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注册用户突破180万。农业服务主体不断壮大,形成了以政府各类服务主体为主导、乡村集体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服务主体。
  (二)2、农村经济实现了从单一农业经济向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跨跃。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浙江我省农村产业不仅总量小,而且结构单一,农业占绝对比重,二三产业发展滞后,1978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的比重占到66.6%。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生产力得以加快发展,经济总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从单一农业经济向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大跨跃。
  1、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08年全省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4.6533.60万亿元,比1978年的50.83亿元增加了90.55 倍。同时,农村经济收入的结构不断优化。2008年全省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来自农林牧渔业方面的收入比重下降到3.15%,工业和建筑业方面的比重上升到86.65 %,来自服务业及其它方面的收入比重为10.2 %。农村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经济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180万户以上,吸纳就业人员900多万人。乡镇企业从改革开放初的30多亿元产值起步,到2008年底实现增加值已达到9085亿元。近年来农家乐、来料加工、物业经济等农村新兴农村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农民创业的新亮点。20098年,全省农家乐村(点)已发展到2728个,经营农户1.47万户,直接从业人员8.31万人,全年共接待游客5551万人,营业收入36.8亿元。农村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180万户以上,吸纳就业人员900多万人。乡镇企业从改革开放初的30多亿元产值起步,到2008年底产值已达到44961亿元,实现增加值9085亿元。
  2、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结构得到优化。农村搞农业、城市搞工业的传统发展格局被打破,全省小城镇蓬勃兴起,专业市场迅猛发展,区域块状经济集聚发展,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转移就业的主平台,小城镇人口比重达到35.4%,。各专业类专业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市场成交总额、单个市场成交额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从培育““一村一品”、“一地一业”的特色产业起步,逐渐发展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块状经济,目前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都培育和发展了块状经济,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块状经济312个,实现销售收入2.81万亿元,从业人员达到831万人。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以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快速向二三产业转移,2008年全省城市化率达到57.6%。1979—2008年,全省农村第一产业劳动力从1301万人下降到66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从89%下降到29%。
  二、农民生活方式和农村面貌发生了大改变
  (一)1、农民生活实现了从基本温饱向总体小康的跨越跃迁。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省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从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巨大跨越跃迁。
  1、农民收入大幅增长,消费支出大幅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49年的47元增加到2008年的9258元,增长了196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3%。农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为1651元,占17.8%;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6715元,占72.5%;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达到892元,比重占9.7%。1949—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51元增加到7072元,增长了138倍。人均衣着消费从17.2元增加到399元,人均居住消费从43.2元增加到1425元,人均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方面的支出从几乎为零分别增加到733元、512元和777元。
  2、农民消费不断升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建国初期的60%以上下降至2008年的36.4%。食物消费实现了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由主食型向副食型的转变。衣着消费已经从扯块布料做新衣到追求服装的名牌化、时装化和个性化,成衣化成为衣着消费的主流。农民住房经历了由草房、瓦房到楼房的变迁,人均居住面积由1962年的11.7平方米增加到2008年的58.5平方米。农民耐用消费品的需求量快速上升,经历了从“老四大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到“新四大件”(彩电、冰箱、收录机和洗衣机)的转变。进入新世纪以来,摩托车、空调、移动电话和计算机等新一批耐用消费品快速进入农户家庭,小汽车开始进入农户家庭,2008年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摩托车56.9辆、空调机61.3台、移动电话159.7部,家用电脑23.4台。
  (二)2、农村面貌实现了从传统村落向现代农村新社区的跨越跃迁。
  过去,广大农村村庄布局零星分散、交通闭塞,而且村庄基础设施普遍缺乏,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了一大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了巨大改善,农村面貌实现了从传统村落向现代农村新社区的跨越。
  1、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从建设县乡公路到大力实施乡村康庄工程,通村公路从无到有,通乡公路从少到多,全省公路通乡率达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97%以上,农村客运通村率达到90%以上。农村饮用水状况大大改善,全省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提高到86%。实施农村电网建设和电气化建设切实加强,全省实现了“户户通电”、“城乡同价”,建成了20个电气化县(市)市、215个电气化乡镇和3677个电气化村,58.3%的村安装了路灯。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12756个20户以上的自然村达到了“村村通”建设标准。实施千镇连锁万村放心店工程,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连销便利店覆盖面达到37.1%。
  2、农村生态建设不断加强。到2008年,全省建成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800多个,完成了1960个畜禽规模场排泄物治理,完成了4237个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治理,受益农户100多万。推广户用沼气池11.8万户。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0%。积极推进平原绿化、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1840公里大陆海岸基干林带基本合拢,累计建成公益林面积1456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5%。
  3、农村环境面貌不断快速改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和生态省建设的深入推进,传统村落“散、乱、脏、差”的现象迅速改变,目前全省已有57个县市基本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二分之一以上的左右村庄的环境得到了全面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得到快速治理,涌现出了一大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镇”和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三、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了大转换
  60年来,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经历了巨大变革。改革开放前,实行优先发展工业和城市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城乡关系长期处于二元分割状态,农业和农村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改革开放后,浙江我省率先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和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初步形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分割发展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大转换。
  1、(一)率先推进农产品购销市场化改革。1984年底基本取消了除粮食以外的主要农产品指令性计划,1985年取消对粮食统购,1993年在全省范围内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2001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把农产品购销全面推向市场化。
  (二)2、率先推进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浙江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停征农业税。通过农村税费改革,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3、率先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开放前,我省形成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我省在拆除户籍藩篱、打破城乡壁垒方面走在了全国前面。1995年苍南县龙港镇率先允许农民进城办理城镇户口。1997年在全国率先推出购房落户政策。2000年在全国率先取消了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2002年,规定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开始在部分外来人口较多地区试点居住证制度。2009年6月通过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废除了已实行14年的浙江流动人口暂住证制度,实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持证者将在医疗保险、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同时规定“流动”一定年限可申转常住户口,成为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先导。
  (四)4、率先推进城乡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努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指点导意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全省城乡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五统一”就业制度基本形成。
  (五)5、率先建立统筹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1996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1年省政府发布全国第一个将农民纳入低保的政府规章《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200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提出加快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6(六)、率先制定和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4年制定了《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200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级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提出通过5年努力,到2012年,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设施体系,在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的同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
  四、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得到了大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浙江我省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十分落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几乎为空白。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充实完善,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幼有所学”。
  1、(一)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有56.1万农民参加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制度,共有敬老院1168所,集中供养率达到了94.3%。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368万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向农民工覆盖,512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428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累计完成1.37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和1.3万户残疾人的危旧房改造;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全省参保农户达984.97万户。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制度,共有敬老院1168所,集中供养率达到了94.3%。职工社会保险向农民工覆盖,512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428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362万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障。
  2、(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全省有65个县级卫生监督所设立了271个乡镇派出机构,覆盖1445万农村人口。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每千农村居民拥有责任医生数已达0.8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率达87.6%,基本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新六件”的配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20%以上,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735.9元,建立了参合农民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
  (三)3、农村教育水平大幅提高。义务教育全面普及,15年教育普及率达95.4%,76.7%的县(市、区)成为“教育强县”,83%的镇(乡)成为“教育强镇”。农村教育网点基本形成,全省76.4%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70.1%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农村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全省有2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84个省级实训基地、200个省级示范专业,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77所、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182所。农劳动力民素质培训工程深入实施,2004年以来已完成农民培训达811.5总体素质和就业技能明万人显提升。
 (四)4、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日益繁荣。全省99.0%的村和95.7%的自然村能接收电视节目,91.2%的村和86.8%的自然村安装了有线电视,77.4%的村能用宽带上网。30.2%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30.3%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1.8%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74.6%的村有老年活动室。农村基层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全省农村活跃着1300多支电影放映队、1万多支业余文体队伍、400多家民间职业剧团、近2.5万支业余文体队伍,集聚了51.4万名业余文体骨干。全省有18个县(市、区)和262个镇乡通过体育强县、强镇验收;村级体育俱乐部5000多个,建设文化体育活动阵地250万平方米。
  五、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大加强建设60年来,我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保障农民享有全面民主权利为目标,积极完善乡村治理结构,鼓励基层创新民主形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发挥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体作用,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村民当家作主的巨大跨越。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和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和“三级联创”活动全面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基本完成,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切实增强。全面开展了农村党组织以“三级联创”为基本途径,以“先锋工程”建设为载体,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五好”村党支部建设活动,至2007年,全省共创建“五好”村党组织6102个。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 ,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党员直接选举村级党组织书记及成员和无候选人党内直选等做法。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累计选派指导员11.14万多人次,91%的乡镇建立了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农村基层民主形式不断创新,村干部“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办法普遍开展,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村委会直选全面实行,实现了村委会由委任制到选举制、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转变。农村法治建设切实加强,“五五普法”全面推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完善。
  六、扶贫开发实现了从解决区域性贫困向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的大跨越
  新中国成立前,浙江我省大部分农村人口处于贫困状态。直到1978年,全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仍有1200万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36.1%,农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全省上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地采取有针对性的反贫困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125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6.1%下降到3%以下,有效解决了全省农村普遍贫困问题,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精神面貌发生根本改变。1986年,省里成立了专门的扶贫机构,实行了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的“造血”式的扶贫开发,到1993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贫困人口下降到280万人。1994年,以文成、泰顺、永嘉、云和、青田、磐安、武义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对象实施扶贫攻坚,到1997年全省8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县的省区。2000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到2002年全省贫困乡镇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乡镇的省区。2003年,把扶贫开发的重点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转到相对贫困问题,全面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促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走出了一条提高贫困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改善贫困人口发展环境的反区域性贫困路子,到2007年全省, 80%以上的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目标。2008年,以已全省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271万农村人口为重点帮扶对象,启动实施了“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把农村扶贫开发的重点从解决区域性相对贫困问题转向解决群体性相对贫困问题,推动低收入农户朝着“户户小康、人人小康”的目标迈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承办单位:浙江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
支持媒体: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新华网浙江频道、浙江电视台影视频道、都市快报
支持单位:浙江网络电视联盟、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